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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结束征询意见 对刚改买家影响明显

房天下广州二手房网  2014-04-11 10:14:00  来源:广州日报 赖伟行
[提要]昨天,广州计划出台的“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结束征求意见。如果新政实施,公积金只能贷款1次以及延长需要缴存期限要求的修改又使这类人群最受伤害,特别是承受能力有限的卖一刚性换房族,贷款负担将增加。

昨天,广州计划出台的“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结束征求意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分类并分析市民的意见,提交给公积金管委会再作决策。”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公积金贷款政策存在修改的可能,但总体而言新政“不能和目前的调控大环境相违背。”

在之前的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市民认为,公积金贷款使用的是刚需一族,包括首次置业者和刚性改善者,公积金只能贷款1次以及延长需要缴存期限要求的修改又使这类人群伤害,特别是承受能力有限的卖一刚性换房族,贷款负担将增加。而自调控以来已暂停了三套房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投机者基本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办法的修改对该群体基本没影响。

“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严在哪?

申请贷款缴存期限要求

本市户籍 半年→两年

新办法:

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的,申请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

现行政策:

本地户籍只需连续缴存6个月;非本市户籍连续缴存12个月。

影响群体:新办法要求的缴存时间变长很多,对于刚工作不久的购房者,特别是外地户籍的购房者以及购房前不久有更换工作的置业者影响较为明显。因为不少人更换工作时,一般公司会在试用期第二个月或以上才会购买公积金,这意味着公积金的缴存会中断1个月甚至更长。

按照广州去年11月公布的新“穗六条”规定,外地购房者要有三年个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才有购房资格,公积金此次照此规定进行变动。


不予贷款情况

二套房可贷→只能贷1次

新办法:要求不予贷款的情况包括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味着公积金贷款只能使用1次。

现行政策:目前,购房者在还清次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三套房则已经停贷。套数认定采用认房又认贷原则。

影响点:公积金只能贷款使用1次,对于现在许多计划卖一的刚性改善型买家影响明显。由于房价不断上涨,不少购房者首套房会选择较小面积的小两房或者偏远一点的位置,结婚生小孩后不少人会考虑卖掉原有房子再购置一套面积稍大点的或位置更好的房子,这些人将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比如以个人名义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给了另一方,其名下无房,但由于有贷款记录,按新规定则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二套房4成→3成

新办法:按个人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账户余额×2+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2;一人申请贷款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贷款80万元;首套房贷款7成,二套房贷款3成,三套房暂停。

现行政策:贷款限额和新办法一样,同样一人50万元,两人及以上80万元,首套房也是贷7成,不过二套房可贷4成。按个人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影响点:二套房贷款的额度,从可贷4成降为3成,首付提高;根据新办法的公式,对于公积金缴存额较少的置业者,会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liuhui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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