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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二套非普通住宅首付提升至60% 非普通住宅如何界定?

房天下广州二手房网  2016-10-14 20:40:00  来源:房天下广州二手房
[提要]佛山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佛山市分区域差别化商业住房信贷政策简表》已于10月7日落地,《简表》明确,第二次购买(拥有1套住房,或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非普通住房执行 首付款比例均为60%。那么,何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呢?

佛山住宅限购新政落地后,佛山楼盘陆续收到信贷政策的 执行标准。昨日,记者从中行、建行、工行等多家银行获悉,佛山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佛山市分区域差别化商业住房信贷政策简表》已于10月7日落地,10月8日后网签的合同均按照 政策执行。

在这份《简表》中,第二次购买(拥有1套住房,或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非普通住房执行 首付款比例均为60%,若原购房房贷款未结清的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根据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在非限购区域,如购买普通住房,无房贷未结清,首套首付继续沿用20%的比例;购买二套住房,实施首付30%。如有购房贷款没有结清,购买的是非普通住房,则在非限购区域二套首付则提高到60%。

限购区域,首套首付比例均为30%。购买二套住房时,如购买普通住房,又无购房贷款记录,首付比例均为30%,如有购房贷款记录则首付比例为40%;如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首付均为6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这份《简表》中也有特别规定,即普通住宅为:1.住房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住房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样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其中禅城区为低于13134元/平方米,南海区为低于14121.72元/平方米,顺德区为低于13695元/平方米。超出以上标准的住宅即为非普通住宅

责任编辑/luola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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