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进广州限购政策 公积金迅速调整认房又认贷
房天下广州二手房网 2017-03-21 16:25:00 来源:房天下
[提要]广州限购政策3月18日发布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日晚间发布新规定进行调整。按照新要求,无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贷款购买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由此前三成提高至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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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购政策3月18日发布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日晚间发布消息称,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3月17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按照新要求,无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贷款购买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由此前三成提高至五成。
广州限购政策公积金新政细则有哪些?
广州公积金中心表示,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新政前:
1.有首套房者:首付3成,基准利率;
2.有1套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还清者:首付3成,基准利率1.1倍;
3.首套未还清者:首付7成,基准利率1.1倍。
新政后:
1.无房无贷(过)者:首付低3成,基准利率;
2.无房有贷款记录者:普通住房首付低4成,基准利率;
3.有1套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首付低5成,基准利率1.1倍;
4.首套未还清者:首付低7成,基准利率1.1倍;
5.凡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低7成,基准利率1.1倍。
对二手房首付资金设专户监管
广州限购政策出台,公积金新规还提到,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此外,对于家庭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广州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长沙首套房比例提至30%
长沙方面,长沙市的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对拥有一套面积自有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低首付比例由40%提高至45%。
长沙市还决定,停止执行此前出台的有条件放开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暂停发放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