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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分析:银行贷款捆绑保险销售 我们该怎么办?

房天下广州二手房网  2017-06-22 10:33:00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提要]房子选了、合同签了、首付交了,临近放款却接到银行通知,要求另外购买一份保险产品?

事情是这样的,某新婚夫妇申请办理37万元的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提交了中行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而且也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客户经理也通知贷款已批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手续,然而次日银行客户经理电话告知其可以放款了,但需要另外购买一份保险产品。

什么回事?还要捆绑销售?但由于没有购买所以具体合同细节不太确定,但这份保险投保对象是*押物(即购置的房产),保险期限也与贷款期限相同就拒绝了这份保险。

此后,这笔贷款一直未能放款。受此影响,2016年3月其被开发商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索赔,其中索赔及应诉费用近10万元。

很明显,该银行存在捆绑销售的违规操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若干规定(“七不准”)》的相关规定中第五条规定: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最终该银行也对经办客户经理作出了问责、处分、罚款、调岗的处理。

银行贷款支招:

贷款合同已经进入实质履行阶段,银行方面如果拒绝发放贷款,无理由或者陈述的理由与先前不一致,都可以认定为违约。拒绝放款后也应及时进行书面督促,一方面是努力推进事件的进展,另一方面是搜集和保留证据,以免过多的口头、电话等沟通方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记忆模糊、证据消失。并且不宜对此事置之不理,应当及时向其他银行询问、申请、办理贷款。

责任编辑/liangze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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