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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女生毕业租房遭遇无理中介威胁

房天下广州二手房网  2010-03-03 17:13:00  来源:桂林都市人才网

最近几天,小杨因为租房遇到了麻烦事,非但房子没租到,反而受到中介威胁,窝了一肚子火。

刚从学校毕业的女孩小杨,打算跟同事在单位附近合租一套房子。近日,小杨和同事来到福旺街的一家房产经纪服务部找房子。双方谈好服务费用后,一工作人员带她们看了一套房子,小杨不满意,就再次返回服务部,想再看一套房子。

就在此时,住在福旺街的凌阿姨刚好路过该经纪服务部,见她们在服务部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便对小杨说,她家里有一套房子要出租,如果有意向可以跟她去看看。

听了凌阿姨简单介绍后,小杨答应跟凌阿姨去看房子。

随后,凌阿姨便带着小杨去看房子,可那名工作人员也跟了去。小杨说,自己跟房东去看就行了,并把10元看房费交给了工作人员。可这名工作人员还是跟在后面,并一路向凌阿姨问长问短。

看了房子,小杨很满意,谈好价钱后,便有意把房子租下来。可这个时候,一直“陪同”的工作人员却说,要想租房子,先要支付房租的 30%给她作为中介服务费。当时,小杨跟房东谈好月租价为 700元,就是说,小杨得交 210元给服务部。小杨说,自己是直接跟房东联系的,这个信息也不是服务部提供的,所以不必支付服务费。

“这是规定,你找到了房子就得给中介费。”该工作人员态度开始强硬起来。

这时候,房东凌阿姨也迷糊起来了,自己又没有去经纪服务部登记,也没有委托他们代理房屋出租事宜,为什么要支付中介费?

小杨要该工作人员给一个说法,可该工作人员却说,这是规矩,没有什么好说的。

双方僵持不下。该工作人员最后威胁说,你不交钱也可以,那以后你就别想住得安宁。说完,甩门就走了。

小杨和同事都是女孩子,有时候晚上要上夜班,要是真有人来骚扰,那可就麻烦了。为了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后小杨只好放弃了那套房子。

那么该经纪服务部如此收费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广西至诚律师事务所的何泽锦律师。何律师说,双方约定的是中介向小杨提供信息,在通过中介提供信息租到房后,小杨向中介支付服务费用。但是,这个房源信息不是中介提供的,而是小杨直接与房东沟通获得的信息,中介要求小杨支付 30%的中介费用不符合双方的约定,无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zhongjinxiu.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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