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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各地方版本出台 广州仍沉默

房天下广州二手房网  2010-05-07 09:19:00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提要]4月15日以来,中央房产调控新政陆续出台,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制定细则,北京带头收紧公积金二、三套房贷,但广州仍未见动作。

4月15日以来,中央房产调控新政陆续出台,执行效率空前之高,相关传闻也纷至沓来。4月30日北京地方版新政公布,被业界视为最全面且更严格的地方新规。中央调控决心大,各地配套细则五一后已经陆续出台。但经各方了解,广州有关的细则还在修订中,公积金新政也暂未有调整。

各地纷纷响应“国十条”

4月23日,青岛“十四条”出台,对开发商一般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15%调至20%;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1%调至2%。

4月30日,北京“十二条”,同一家庭只能在北京市新购套商品住房;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根据北京市房屋权属交易系统中个人住房记录,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认房不认贷。

4月30日,浙江新规,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停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重点抑制投机性购房。杭州新规,非首次购房认定以交税记录为准。

5月1日,海南“十一条”,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制,打击捂盘。确保10%的土地出让金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倾斜。

深圳的楼市调控细则5月6日正式公布,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深圳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境外机构及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据楚天都市报)

北京带头收紧公积金二、三套房贷

北京市公积金新政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原来的四成提高到五成,第三套房暂停房贷,严格程度与商业银行房贷政策保持一致。而上海方面,早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沪公积金贷款细则已制定完毕,将与上海地方楼市细则一同出台。

上海公积金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务院10号文件)的相关政策,可能会根据房产面积大小进行差别化贷款政策,同时也会体现政策公平性。

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已暂缓办理二次房贷申请,贷款比例也进行了调整。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已暂缓办理二次房贷的申请,等待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出台再另行制定。

对于贷款比例的调整,据杭州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显示,从4月16日开始,杭州市的公积金贷款在首付比例上进行了调整,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50%。

自2010年2月23日起,南京暂停发放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均暂不办理。2009年10月19日起,省级机关公积金也已对二次贷款叫停,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已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时暂停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和商业贷款二套房首付、利率提高不同的是,已贷过公积金的,暂时不能再贷第二套。

责任编辑/caiying.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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