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电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厅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厅转发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涨幅要低于广州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意见称,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根据广州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涨幅要低于我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意见要求广州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市政府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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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电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厅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厅转发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涨幅要低于广州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意见称,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根据广州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涨幅要低于我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意见要求广州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市政府要进行约谈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