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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路小学[ 小学|普通|公立 别名:天河区天府路小学]

  • 学校地址: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4号
  • 学校特色:专业学科类
  • 学校电话:020-85617583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2016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

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入学程序。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6年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对口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

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有效后,于2016年5月21日至23日,根据网上预

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公示并报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

取得录取资格。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和《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进城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儿童,于2016年5

月21日至23日,提交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地段小学进行审核,经公示符合条件者由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
不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条件和《2016年广州市天河

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因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建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6年5月10日至20日登录“广

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入“民办学校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选择1-4个

民办学校志愿申请入学。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

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

名服务接受报名。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

于2016年8月29日向地段对口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公办学校入学。
(三)招生地段。
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

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公办小学当年招生地段有调整的,区教育局和学校于2016年4月5日前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


公办小学必须按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招生。2015年起,以学校为单位,公办小学非正常跨

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10%以下,并逐年减少。
(四)学位安排。
学校按“人户一致”原则录取地段生。“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拥有完全房产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

集资房证明)地址一致。
具有本市户籍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学校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

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并报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学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房产(含商品房、宅基地房、集资房)的,以其拥有的房产地址

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五)资料审核时须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伴,在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

料审核,须带如下证件、证明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

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

证明;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

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原件),则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

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原件、复

印件);
3.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需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

生分类一览表》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逾时不办

理者,视为放弃我区入学资格。
(六)特长生招生。
我区公办小学不得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入学挂钩。
(七)民办小学招生。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穗教基教一〔2016〕14号)要求,本辖区内的民办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学校自主

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于2016年4月15日后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不得以考试或任

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招生工作完成时间

为2016年8月31日。
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前,须报区教育局成教办备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
(八)、其他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本细则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38622522、38622798;投诉电话:38622508。

(2016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

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入学程序。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6年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对口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

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有效后,于2016年5月21日至23日,根据网上预

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公示并报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

取得录取资格。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和《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进城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儿童,于2016年5

月21日至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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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天府路小学创办于2004年9月。学校占地面积8100平方米,是一所设施设备齐全、先进,校园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公办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 校训:自主多思,笃学求新,和谐发展

招生范围

(2016招生范围)力迅小区、东逸花园、东晖花园、隽悦园、东方新世界、公园一号、珠光御景(新楼盘)、石牌干休所、黄埔第二干休所、广昌楼、上寓都会、华建大厦(天府路)、叠翠台、东方新世界熹园、理想蓝堡、东方三路华建小区、理想青年荟、华港花园、华建小区、环宇花园、76315部队、翠雅小区、星晖花苑、黄埔干休所三所、国土厅宿舍、翠芯小区、将军楼、翠苑小区、城管宿舍、易丰大厦、翠湖山庄。

入学条件

(2016年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学校特色描述

学校以“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为办学宗旨,以“美人之美,和而不同”的“和美教育”为办学理念,以美立校,尊重差异、倡导多样、讲究和谐、追求质量,让师生的发展致和谐之美、个性之美。 2007年10月,学校被评为广州市绿色学校。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